“华昌牌”1997年被评为“湖南省著名商标”
本公司“华昌”牌商标业经国家工商管理局商标总局核准并于一九九七年至今被评为“湖南省著名商标”,“华昌”牌三氧化二锑以其产品质量优势,在国内外久享盛誉。据此,郑重诚告—凡以任何形式假冒“华昌”牌锑系列产品行为,均属于严重侵权,本公司将通过法律诉讼程序予以澄清,其一切后果将由侵权方自负。
2006年4月起,取消东莞,沈阳,福州,唐山,北京,武汉,广州办事处及石家庄分公司,在佛山、江阴建立直销网点,公司尽力做到产品与用户直接见面,减少中间环节,节约成本,降低产品销售价格,以实惠于最终用户。